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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营口市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暂行规定 |
营口开发区及各市(县)、区档案局:
2004年,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市档案局、市人事局印发的《营口市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》及《营口市档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》的精神,围绕全省档案系统开展"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年"、"档案基础建设年"的要求,加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,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,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,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,全面提高全市档案人员的整体素质,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。
一、举办档案专业岗位资格培训班。为确保每一名档案人员经过档案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培训后持证上岗,拟于4-5月份在市内举办档案专业岗位资格培训班。培训班采用省局统编教材,考试合格后颁发省档案局制作的岗位资格证书。各市(县)、区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率年内要达到90%。
二、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。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工作 以需求为导向,以适应新形势发展不断更新知识为目的,拟于2、7月中旬在市内举办"清华紫光档案管理
软件应用"培训班,3月中旬举办机关"归档文件整理"、"WTO与档案工作"培训班;4-6月在盖州市、大石桥市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。根据立卷改革具体情况将组织现场参观学习,针对有关问题进行现场指导,以使档案人员切实掌握新的立卷方法。各市(县)、区继续教育培训率年内要达到70%。
三、按照《营口市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今年市档案局将对2000和2001年取得的档案岗位资格证书进行验证。
四、市(县)、区档案局要结合本地的特点和实际,采取多种形式,组织档案专题培训。
五、为保证档案专业教学质量,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,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。结合营口地区兼职教师状况,6、7月份拟在全市评聘一批高素质的兼职教师,充实兼职教师的后续力量。
六、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工作者的专业技术知识、学识水平和学历档次,今年3月份继续在全市招收政务信息与档案管理大学本科班学员,并与党校协调配合办好档案专业本科班。
七、认真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培训计划。
营口市档案局
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
题词:档案 教育培训 计划
抄报:省档案局
营口市档案局 2004年2月20日印发
营文登:116 (共印:10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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