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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口航运管理局前身为“辽宁省人民政府交通厅航运管理局营口分局”,是1952年10月1日由原“辽西省航运公司”及“辽东省航运公司营口分公司”合并而成。业务由省航运局直接领导。1957年营口港下放,港航合并。1963年根据国家经委港航机构分设的决定,原营口港务管理局不变,航运机构定名为:营口航运管理局。
营口航运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:专门经营水上各种物资运输的全民性质的企业。
航运局全宗档案共计166卷,形成时间为1959年至1980年。
档案主要内容有:局务会议、党委会议记录,党代会、职代会材料;1963年港、航分家形成的材料;机构设置、启用印章、干部任免的请示、报告、批复;奖惩处分的决定、通知及有关交接材料;营口港“二五”、“三五”规划及设立航标段的报告;各种计划、总结、专题调查、各项规章制度;年度财务收支计划、财务决算报表;劳动工资材料;局内各部门职责范围,有关企业整顿、基本建设、通讯联络、事故处理、船舶报废、维修、船名更改、设备购置、航道普查、建造码头等材料;党的建设、共青团、民兵工作的材料;党员、干部名册及党员、干部统计报表;1966年职工、民兵名册;干部调转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职工工资介绍信及调整通知单;省、市交通局关于航运工作方面的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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