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1年1月,成立营口市人民监察委员会。1955年4月27日,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营口市监察局。1959年10月13日,监察局撤销。
监察局主要职能是:受理人民对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、失职行为的检举和控告;监督、检查政府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、法规、法令情况。
该全宗档案形成时间为1951年至1960年,共有82卷。
档案主要内容有:上级及本市关于监察工作的指示、通知、通报、批复、计划、总结;有关监察机构的设置、人员配备、干部任免及各类规章制度材料;市直各单位、各企事业、工厂监察室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统计报表、历年监察工作文件材料;各类案件检查专题报告;违反政策方面的处理和官僚主义处分材料,贪污腐化失职处分及对贪污分子的处理呈报材料;对市直各单位劳动就业、商品、物价和对整编开除职工不当及对各公司损失、浪费的检查材料;关于粮食问题的检查材料等;有关人民来信来访材料及登记簿;公民控诉、“三反”申诉材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