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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 明
编辑出版《营口市档案馆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是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各界全面、系统地介绍和报道本馆基本情况和馆藏档案、资料内容,以利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利用档案,充分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本《指南》是按照国家档案局1992年批准的《档案馆指南编制规范》的原则和要求,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编写的。
本《指南》从1989年着手编写,到1991年完成初稿,大约30万字。1996年3月开始,对初稿进行较大的修改和补充,到1996年9月终告完成,约16万字。
本《指南》由档案馆概况、全宗介绍、资料介绍和附录四部分组成,其中以全宗介绍为核心。馆藏档案部分,介绍了1994年底以前形成的147个全宗的历史概况,档案基本情况和档案内容。全宗介绍分历史档案和现行档案两部分。为便于查阅和了解,历史档案按级别和立档单位成立先后顺序排列介绍。现行档案分党委部门、政府部门和人大、政协、民主党派、群众团体三类,政府部门又分综合、工交基建、农业、财税商业金融、文教卫生体育五大系统进行排列介绍,对二级立档单位的全宗介绍编排在其主管部门之后。
本《指南》为全面地反映一个立档单位的发展变化情况,对其机构沿革和主要职能的叙述,没有以本馆保存该单位档案截止年代为线,在时间上作了后延。
书中涉及的政治名词术语,在附录部分做了注释。
书中涉及的历史纪年没有换算公历,在附录里编写了历史纪年对照表。
本《指南》在编写过程中,得到了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同志们的热情帮助和大力支持,在此一并表示感谢。
由于编者水平囿限,错误和不当之处在所难免,衷恳希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教。
营口市档案馆
1996年9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