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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口市档案馆

 
查档时间:  周一至周五  上午 8:00-11:30  下午 13:30-17: 00 
本馆地址:  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0号
邮    编:  115003    
联系电话:  0417-3508213
   
 

开放档案查阅手续

    一、凡我国公民或组织持有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、介绍信等合法证件即可利用档案。
    二、港、澳、台同胞和华侨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或有关单位介绍信即可利用档案。
    三、外国人(含外籍华人)或外国组织,须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,持本人来华有效证件即可利用档案。

未开放档案查阅手续

    一、我国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须持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介绍信,证明身份,说明利用目的及查找范围,经本馆同意;必要时须报上级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查阅。
    二、港、澳、台同胞和华侨须持有国内邀请、合作单位或接待单位的介绍信函,提前与本馆联系,经本馆同意。
    三、外国人或外国组织须有外办或邀请、合作单位的介绍信函,并提前30天向本馆提出申请,经本馆同意。


服务方式

接待服务 当您来馆查阅档案时,工作人员会热情接待,为您办理登记手续。并根据您的需要和利用权限,提供档案目录或档号。
咨询服务
当您不了解档案内容,不知怎样查找时,接待人员会向您介绍开放档案的范围和内容,介绍查阅方法,并指导或帮助您使用检索工具,或为您提供计算机检索。
如果您有特殊需要,
我们可根据您的要求提供专题检索服务。
函电及网上查档
公民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查档,要详细提出您的查档范围、内容,以及有什么要求,并请留下通讯地址、姓名。工作人员查到线索后会与您取得联系。
预约服务
为了节省您的时间,可提前预约来馆时间,工作人员会为您准备好阅览的档案资料。